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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18-09-03 1994 次瀏覽
為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生態環境部日前下發《關于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堅持統籌兼顧,以加快審批制度改革、強化環境監管執法、優化生態環境公共服務為重點,以推進環保產業發展為抓手,以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為保障,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釋放發展活力,激發有效投資空間,創造公平營商環境,引導穩定市場預期,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相統一,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生態環境政策措施對促進產業升級、優化營商環境的正向拉動作用;堅持改革引領,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堅持統籌兼顧,著力體現生態環境政策法規制定的科學性和執行的公平性、嚴肅性;堅持落地見效,確保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便利,切實提高“放管服”改革措施成效。
《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的具體措施。
一是加快審批制度改革,激發發展活力與動力。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切實落實已下放和取消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審批事項,做好生態環境機構改革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劃入整合和取消下放工作,推動修改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改革環評管理方式,激發市場活力。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宏觀管控,建立健全對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的指導和約束機制,全面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率,服務實體經濟。
二是強化環境監管執法,營造公平發展環境。推動加大鋼鐵、建材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取締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等嚴重污染生態環境的生產項目。加強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責工作。嚴格依法監管,為守法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堅持依法依規,著力整治既無相關手續、又無污染治理設施的“散亂污”企業,有效解決“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對超標企業加大查處力度,對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的合法企業減少監管頻次。嚴格禁止“一刀切”,保護合法合規企業權益。
三是優化生態環境公共服務,增強服務高質量發展能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啟動“生態環境部政務服務綜合平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推動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提升信息服務水平。強化生態環境科技支撐,增強技術服務能力。推行生態環境監測領域服務社會化,加強社會監測機構監管,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生態環境數據真實準確。
四是推進環保產業發展,打造高質量發展新增長點。加快生態環境項目實施,釋放環保產業有效需求。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志性戰役為重點,推進重大治理工程建設,有效帶動環保產業發展。推進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環保產業發展效果。加強行業規范引導,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分類制定出臺《生態環境項目技術標評標指南》,加大生態環境技術和生態環境效果評價分值權重,有效防止惡性低價中標。
五是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創新綠色金融政策,化解生態環保企業融資瓶頸制約。積極推動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推動建立區域性及全國性排污權交易市場。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稅收優惠和補貼政策,積極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和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積極發揮綠色消費引領作用,推廣環境標志產品。完善綠色貿易政策,推動共建綠色“一帶一路”。
《意見》要求,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強化協調配合,結合本地區實際,創新做法,細化舉措,制定落實方案。要加強宣傳引導,研究新問題、新情況,總結推廣經驗,建立獎懲機制,對實施成效顯著的地區予以表揚,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確保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促進高質量發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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