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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3-05-10 1341 次瀏覽
5月8日,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印發《危險廢物重大工程建設總體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通過技術中心、6個區域技術中心和20個區域處置中心建設,提升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應用基礎研究能力、利用處置技術研發能力以及管理決策技術支撐能力,為全國危險廢物特別是特殊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提供托底保障與引領示范。
《通知》指出,技術中心要圍繞打造創新型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科學研究、技術研發和管理技術支持平臺,加強科研用房、科研設施和實驗儀器裝備等保障進行建設,為危險廢物環境監管提供綜合性科技支撐,同時為華北區域提供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技術支撐。
《通知》要求,區域技術中心要圍繞打造區域個性化科技創新平臺和高水平政策研究智庫進行建設,是技術中心功能的延伸與補充。按照區域統籌原則,建設東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西北等6個各具特色、互為補充的區域技術中心,重點服務所在區域地方政府和企業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和利用處置技術需求,為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與技術創新提供區域性有力支撐。
《通知》提出,建設20個區域處置中心,強化環境基礎設施保障,有效補齊特殊類別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短板,進一步優化相關區域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需求與能力布局匹配情況,發揮特殊類別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托底保障和高水平利用處置引領示范作用,推動全面提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水平。
其中,建設保障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華南、西南和西北等區域包括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在內的7個綜合性區域處置中心,建設保障相關區域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的 13 個重點類別區域處置中心。依托區域處置中心打造一批國際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企業,具備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托底保障、高效利用示范、應急處置、宣傳教育等功能,同時作為技術中心和區域技術中心重大技術成果工程化產業化基地,共同推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