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CENTER
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4-01-12 908 次瀏覽
淄川區張相湖片區品質提升項目B區地塊位于淄博市淄川區松齡街道菜園村,松齡西路以北,菜園街以西,孝婦河以東,面積為14549m2。原土地使用權人分別為淄博市淄川區松齡街道菜園社區集體用地,地塊原土地性質為城鎮村住宅用地(13425m2)和城鎮村道路用地(1124m2),目前除地塊東北角尚有一棟房子未拆除外其他住宅民宅已全部拆除,現狀為空地,長有雜草。根據淄川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地塊擬用于張相湖片區品質提升項目建設,用途為住宅用地,符合淄博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一住兩公”)的地塊,包括用途變更為含“一住兩公”建設用地的多用途混合地塊,其中,對于多用途混合地塊應當整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淄博般陽城市發展有限公司為此委托山東科建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對該地塊開展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2023年9月-2024年1月,我單位對項目地塊及周邊進行了現場踏勘及現場快速檢測,并對土地使用權人、周邊居民、地塊管理機構等地塊現狀或歷史知情人進行了人員訪談。調查期間收集了該地塊相關資料,并從天地圖歷史影像中截取該地塊2004年~2023年衛星影像進行分析。
經調查地塊歷史上主要為城鎮村住宅用地、城鎮村道路用地和廣場用地,在當前和歷史上均無潛在的污染源,周邊環境引起調查地塊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經現場快篩,檢測數據無異常,未發現該地塊受到污染的情況。綜上,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現狀無明確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調查地塊及周邊地區歷史上無明顯造成土壤污染的污染源,淄川區張相湖片區品質提升項目B區地塊環境狀況可接受,今后可作為居住用地使用。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